汽车被撞报废保险公司拒赔,车主如何用法律获赔?-车坏了保险公司赔吗
引言
购买保险,是为了给自身财产权益一份保障。私家车作为家庭的重要财产,购买车损险是保障私家车一种重要方式。但有时候,当车辆出现了保险事故,一些不正规的保险公司会用各种理由拒赔投保人理赔请求。那投保人花费了大量保费,却换不来自身财产利益的保障无疑让投保的车主雪上加霜。
案例
王女士在购买了自己的爱车后为车辆投了全险,一次在高速公路上,因为车辆出现了故障,在高速上无法启动,无奈王女士只能
报交警并下车在高速上放置安全警示标志
。王女士刚放好安全警示标志后,
一辆大货车因刹车失灵无法控制车速,将王女士的车辆追尾
,
导致王女士的爱车彻底报废,
交警认定大货车车主和王女士承担平均责任
。
王女士在拿到事故认定书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保险公司的理赔员却拒绝了王女士的理赔要求
,
原因是王女士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半的责任
。王女士很不解,
自己投了车损险,为什么不能够获得理赔
,王女士经过多次和保险公司协商后无果,无奈王女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认定,保险公司要承担王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赔偿王女士的车辆全损的赔款。
保险公司要全额支付车损理赔款
根据《民法典》第九条的规定
,保险公司在与王女士签订保险合同时
,没有提前向王女士告知车损险按比例的免责条款
。在法庭中主张按事故责任比例赔付的理由不成立,
保险公司这样的主张实质上是让王女士对保险车辆产生了错误认识而支付保费
,王女士是认为自己的车辆按照全额投保的,
如果保险公司依据责任比例支付理赔款,排除了王女士获得全部理赔金额的主要权利,这样的免责规定在我国的法律中是无效的,也严重违反了民法典中的公平原则
。
保险公司就车损险是否免责情形?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十条第四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如果王女士在驾驶时有路怒的情况,故意追随、拦截前方的车辆,导致追尾事故发生造成自己车辆报废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王女士时能够预见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让自身车辆处于风险增加的状态中。保险公司就可以依法免除了自身的赔偿责任。
结语
因此,驾驶人开车时一定要及时检查车辆的隐性故障,
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
,以免危险情况的发生,当遇到事故时不必害怕,及时申报理赔,
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要使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