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北京升华电梯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0元-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15日,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升华电梯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市监处罚〔2023〕249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顺市监处罚〔2023〕249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升华电梯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1781707L
工商注册号
110000002406664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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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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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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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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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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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舒微熹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
违法事实
2023年3月31日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北京升华电梯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正在使用1台起重机械,该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为北京升华电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代码为40101101132007050015。该起重机械于2022年9月27日经北京市顺义区特种设备检测所检验,检验结论为复检不合格。北京升华电梯集团有限公司使用了1台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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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1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8-15
处罚机关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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